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对新时代体育的重要任务,充分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发展战略和自治区体育工作“”发展思路,深入落实《鄂尔多斯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年)》。以“全民健身海豚计划”为主题,举办鄂尔多斯市直机关第十二届职工运动会游泳比赛暨全民健身游泳海豚联赛第二次积分赛,现通知如下:
一、报名
报名时间:年9月5日-9月15日
比赛时间:年9月19日
比赛地点:鄂尔多斯市体育中心游泳馆。
二、组别
(一)职工组:市直各基层党组织、各有关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以集体的形式报名参加。
(二)市民组: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热爱游泳健身的市民均以个人身份报名参加。
三、竞赛项目
(一)公开组(职工、市民):
4*50米男子蛙泳接力、4*50米混合蛙泳接力
(二)市民组:
1.18周岁-30周岁组:50米蛙泳
2.31周岁-40周岁组:50米蛙泳
3.41周岁以上组:50米蛙泳
四、裁判员
技术代表、执行裁判长、编排记录组和部分裁判员由组委会指派。
五、参加办法
(一)公开组(职工、市民):
1.职工组:每单位可报1支代表队参赛,每个代表队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10人。其中,参加混合接力赛的代表队,上场运动员中至少有1名女队员。
2.市民组:
(1)4*50米男子蛙泳接力,每组5人,上场运动员4人,替补1人。不满4人,取消参赛资格。
(2)4*50米混合蛙泳接力,每组5人,上场运动员4人,至少有一名女队员,至少有二名“全民健身海豚联赛”参赛者,替补1人。不满4人,取消参赛资格。
(二)市民组:
健身市民可同时报市民组个人项目和公开组接力项目。接力项目,只能参加一个队。
六、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2.运动员如无故弃权比赛,将在“海豚联赛参赛者”的积分中扣除5分。
3.如对比赛有异议,须在当场比赛结束后20分钟内,向组委会仲裁提出申诉,不得当场与裁判员争辩。
4.运动员训练热身时,不得佩带划水掌,须按场馆要求游进和冲刺练习。
5.各组别/项目如参赛人数未达三人/组,取消其组别比赛。
6.比赛均在浅水区进行,统一从起点蹬边出发,不得跳水。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职工组与市民组单独计算成绩。
(一)职工组:
1.各参赛项16队以上(含16队),录取前8名;参赛8-15队(含8队),录取前6名;参赛5-7队(含5队),录取前三名。
2.积分方法:前8名按9、7、6、5、4、3、2、1记分,前6名按9、7、6、5、4、3积分,前3名按9、7、6积分。
3.各单项颁发证书和奖品。
4.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优秀裁判员。
5.每位有参赛成绩的运动员均可在比赛结束30分钟后领取“全民健身海豚计划”纪念水杯一个。
(二)市民组:
1.各参赛项16队/人以上(含16队/人),录取前8名;参赛8-15队/人(含8队/人),录取前6名;参赛5-7队/人(含5队/人),录取前三名。
2.对已报名参加海豚联赛的人员根据名次进行单独积分,前8名的运动员依次积分为:第1名:10分、第2名-第4名:7分、第5名-第8名:5分,后续名次及所有参赛者均可获得3分的参赛积分。个人赛与接力赛可以重复计算积分。
3.非海豚联赛参赛人员不参与积分,仅获得名次奖励。
4.每位有参赛成绩的参赛市民可在比赛结束30分钟后领取“全民健身海豚计划”纪念水杯一个。
八、报名
(一)职工组:
报名截止日期:年9月10日,逾期不候。
需报内容:1.参加项目报名表(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入场解说词(字内)
报名邮箱:tyjqt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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