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线草

首页 » 常识 » 问答 » 方便鄂尔多斯户籍即可办理
TUhjnbcbe - 2023/2/7 19:39:00

东胜区婚姻登记中心关于全市通办婚姻登记业务的通知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35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43号)精神,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婚姻登记机制,进一步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现全市范围内内地居民婚姻登记业务实行“全市通办”。

(一)适用范围

婚姻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时,一方或双方为鄂尔多斯市户籍的内地居民,可在我市任一旗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二)不适用范围

1.本市居民同外国人、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在包头市青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2.(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除《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号)规定的国家地区外,不再对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

3.全国婚姻登记系统内无婚姻数据的、婚姻数据与当事人提供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婚姻登记业务由原登记机关或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受理(信息不一致的已在原登记机关进行更正的不在此限);

4.军人婚姻登记按照部队所在地或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军人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登记信息不一致或变更的由原登记机关受理。

推荐阅读他们走心用心→居民舒心开心!重要提醒!暂停!与“粽”不同,其乐融融!

来源:东胜区民政局

编辑:任施瑶审核:韩改琴朱少立

校对:任施瑶新闻—投稿邮箱:dsb

.
1
查看完整版本: 方便鄂尔多斯户籍即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