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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鄂尔多斯市司法局推动教育整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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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

01

强化查纠整改

提升服务效能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五项措施

深入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开展以来,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坚持以“自查从宽”来引导、以“被查从严”来倒逼,以“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为抓手,通过压力倒逼、谈话引导、排查核实、建立协查对接机制等方式,做实做细查纠整改工作,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效。

抓实“四项教育”

夯实查纠整改

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坚持将学习教育贯穿教育整顿始终,从严抓好领导班子领学、晨学、研学、督学、考学、评学,切实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纪、案例、政策专题教育,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做到以学促查、以学促改,让干警受触动、受警示,不断受到思想洗礼。

深化思想发动

激发自查自纠内生动力

严格落实“六必谈”要求,采取层层谈心谈话的方式,宣讲“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运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提高谈心谈话实效性,开展“点穴式”谈心谈话,提高谈心谈话针对性。向每位干警发放《“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告知书》,教育广大干警打开心结、消除疑虑,提高思想认识,重视自查自纠,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确保填报内容无隐瞒、无遗漏;引导干警对照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警规警纪和“七大顽瘴痼疾”,全面开展个人自查。

坚持刀刃向内

彰显组织查处的威慑力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全面排查和重点清查、线索核查和案件评查相结合,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注重广辟渠道,向社会发布《致全市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公布顽瘴痼疾整治内容、举报方式,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运用举报平台、举报电话和信箱,全面摸排线索。成立线索核查专班,对各类线索进行甄别研判,建立线索台账,实行挂号销账制度,确保线索核查和案件办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准确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对违纪违法干警,综合运用党纪、法律,作出恰当处理,确保宽严有度,既不随意降格,也不随意加码,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强化精准施策

全面做到治建并举

结合学习教育、调研座谈、自查自纠、组织核查、群众举报、问题线索、职能职责、工作实际等方面全面梳理顽瘴痼疾,从个案中找到共性规律,剖析深层次原因,深挖成因根源,找准病灶,分类施策,全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来的顽瘴痼疾,有针对性制定整治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时限,建立问题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坚持边查边改,化解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达标不放过。深挖根源、找准病灶、靶向治疗,推动问题彻底解决。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运用制度思维、改革思路、创新办法,建立制度清单,针对顽瘴痼疾,制定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减存量”“控增量”目标。

树牢宗旨意识

提高成果转化实效

坚持开门搞教育整顿,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对收集到的各类意见建议,全部实行台账式管理。把查纠整改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精心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处指挥调度中心三个实体化运行平台,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在政法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法律咨询余人次,开展法律援助件,成功调解矛盾纠纷件。

启动“建设法治鄂尔多斯、草原巾帼在行动”公益宣讲活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场、结对帮扶99次、志愿服务次。

举办法治化营商环境宣讲,吸引余名企业代表聆听。

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组织“企业法治体检”56场,有48家律所和名律师参与,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引导律师行业开展“司法为民·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10余场。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供稿

02

西乌旗司法局

“我为群众办实事”

十项公开承诺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要求,推动西乌旗司法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锡林郭勒盟西乌旗司法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公开承诺以下事项:

一、切实转变司法行政机关作风建设

落实司法行政机关便民利民制度,对群众来访、咨询、办事、求助等热情接待,坚持文明礼貌用语,认真负责,做好办理、解答工作,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认真做好律师、公证投诉案件处理工作,坚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积极引导投诉人采取正确途径和方法维权,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二、法律援助实行应援尽援

不断深化便民措施,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核和优先指派,积极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办理法律援助受理手续,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维护经济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发挥法律援助惠民生、助和谐、促发展的职能作用。

三、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在西乌旗范围内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审查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纠正不当或违法的行政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申请,严格及时依法办理。

五、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帮扶

加强特殊人群思想教育、法治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和心理咨询辅导,提高教育矫正质量,积极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有效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社会和谐问题提供保障。

六、加强民法典法治宣传教育

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教育,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民法典,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学法的意识,形成守法的习惯,培养用法的能力,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七、深化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活动

发挥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人才优势、智力优势,持续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活动制度化、常态化、经常化,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八、实施“零接触”远程公证服务项目

实施对老弱病残当事人预约服务或公证员上门服务惠民举措。精简公证办理手续,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便民方式,依托“智慧司法”平台,完成公证事项申办环节工作,实现群众“最多跑一次”。

九、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信访接待、公检法、农村(牧区)土地承包仲裁,律师、公证、法律援助、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服务窗口,一站式办理咨询法律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申请维权援助等事项,采取“窗口化”“智能化”“综合性”相结合的服务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普惠性、公益性的公共法律服务。

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维护和谐稳定喜庆建党百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加强苏木镇、嘎查(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及时打通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难点堵点,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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