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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为在东胜区中小企业就业且毕业5年内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大学生在
中小企业稳定就业生活补贴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园区管理委员会、区直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进十万大学生鄂尔多斯创业就业圆梦行动的实施,吸引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在东胜区中小企业就业,切实帮助中小企业招才引智,根据《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资金实施办法等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发〔〕号),现决定开展大学生在中小企业稳定就业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申报事宜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补贴对象为在东胜区中小企业就业且毕业5年内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大学生给予一次性元生活补贴。
三、申请材料
1.《鄂尔多斯市大学生在中小企业稳定就业生活补贴申请表》、《鄂尔多斯市大学生在中小企业稳定就业生活补贴汇总表》;
2.申请人毕业证(还需有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备案表》、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明细和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与社保缴纳单位名称需一致);
4.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规定是中国建设银行)
5.以上资料各两份;
四、其他事项
请通知辖区企业于年6月15日之前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东胜区党政大楼室,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附件:
1.鄂尔多斯市大学生在中小企业稳定就业生活补贴申请表
(扫码下载表格)
2.鄂尔多斯市大学生在中小企业稳定就业生活补贴汇总表
(扫码下载表格)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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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才东胜
编辑:杨阳、李荣
校对:白倩、王淑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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